关于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

  关于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   各有关单位:   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460)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,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石材基础、方法等领域标准化
  关于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   各有关单位:
   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460)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,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石材基础、方法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。第二届SAC/TC460工作已满五年,根据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。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,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三届SAC/TC460委员。
   一、征集范围
   全国天然石材和人造石专业领域的相关管理部门、生产加工企业、行业组织、设计单位、科研院所、检测检验机构、高等院校、矿山企业、设备企业、辅助材料生产企业、施工安装企业和用户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   二、委员条件
   1、在石材及相关专业领域的研发、生产、检验、管理和应用或教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、专业知识和较丰富实践经验;能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。
   2、从事石材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,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技术职称,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。
   3、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,热心标准化工作,能够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,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。
   4、符合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目前未在3个及以上技术委员会(含分技术委员会)同时担任委员。
   5、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;能熟练操作电脑,熟悉网络知识。
   6、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,身体健康,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。
   7、委员及其任职单位无失信、违规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。
   三、报送材料及要求
   1、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地填写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),由本人签字。
   2、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,并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推荐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“单位意见”栏签署意见,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。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加盖公章的名称一致。
   3、申请人于2026年10月30日前,将粘贴照片、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员登记表一式三份,另附二寸彩色照片1张(与登记表上粘贴的照片相同,用于制作委员证书,照片背面写姓名),一并邮寄至技术委员会秘书处,同时提交电子文档(word版)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   4、根据相关规定,秘书处将组织对报名单位及人员条件进行综合评定、筛选,确定委员名单,并提出第三届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建议方案,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。
   5、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存档,不再退还本人。
   四、联系方式
   联系人:周俊兴
   电子邮箱:csqtc2008@sina.com
   联系电话:010-65493320,13501179946
   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1号,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有限公司
   邮政编码:100018
   附件1 关于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
   附件2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(来源:兴旺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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